为做好能源法制和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研究,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,现征集2020年度课题研究承担单位,并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申报要求 (一)课题申报单位应为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大型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等单位。 (二)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课题项目所必备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,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承担政府机关研究课题的经验和基础。 (三)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既往业绩、研究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。 (四)课题申报单位应参与过能源领域相关课题研究,且研究成果质量较高、信誉良好。 (五)课题申报单位在以往参加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的课题研究中,因申报单位的原因存在评审未通过、延期等现象的,不得参与本次申报。 (六)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,是课题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,能够持续跟踪课题项目研究。 (七)课题研究成果应对行业创新发展、政策制定有借鉴和指导价值,具有一定原创性,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,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。 二、时间和方式 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0日。申报单位应如实、认真、全面填写附件2《国家能源局2020年法制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》(漏项和不如实填写的将取消参与资格),内容应符合附件1有关要求,并于5月20日之前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,以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(邮寄、电子邮件地址及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)。 建议在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后,与联系人进行确认。 三、其他事项 (一)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。 (二)须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结题。 (三)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,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。 附件:
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 2020年4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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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关于征集2020年度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0-04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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