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关于“中国—东盟储能 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” 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国家能源局委托科研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国家能源局委托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经组织专家评审,现确定“中国—东盟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”由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承担。 请项目承担单位尽快与我司联系,以便对接开展后续工作。 联系电话:010-81929227。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2022年10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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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关于“中国—东盟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”承担单位评审结果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-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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